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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固体废物处理标准操作规程
来源:http://www.ynhch.cn/news610460.html 发布时间:2021-05-13 15:51:00

医疗固体废物处理标准操作规程

医院是消耗物品最多的场所,那么医疗固体废物处理都去哪里了,而医疗固体废物处理的标准有哪些呢?

(一)医疗废物产生地收集点

1、各医疗废物产生科室应将收集桶放置,有条件设立在污物处理间,无条件设立在治疗室的污染区。

2、收集点墙上贴有医疗废物分类收集目录和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3、禁止医疗废物在非收集点倾倒、丢弃或混入生活垃圾。

(二)分类收集

1、感染性废物和病理性医疗废物应丢弃至黄色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内;损伤性医疗废物应丢弃至黄色医疗废物专用锐器盒内。

2、在盛装前,应对包装袋或锐器盒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和其他缺陷。

3、锐器盒放置点应便于就近丢弃。

4、药物性废物应由药剂科统一回收、集中处置。

5、临床科室产生的少量化学性废物应由相应采购部门统一回收、集中处置;临床科室产生的大量化学性废物应由产生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进行处置。

6、病原体的培养基、微生物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废物,应先采用耐高温塑料袋打包,放入灭菌器后,打开袋口或在袋上多处戳洞,以便蒸汽穿透,在实验室内采用内循环式压力蒸汽灭菌(121℃,102.9kPa,20~30min)消毒,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7、患者的体液(如胸腔积液、腹水)及其他排泄物倒入下水管道,由医院统一进行污水处理。

8、输血器、血袋单独收集,由血库回收统一处理。

9、放人包装袋或者锐器盒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得取出。

10、医疗废弃物分类参照卫生部、环保总局卫医发(2003)287号《医疗废物分类目录》。

(三)转运与交接

1、转运

1)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者容器的3/4时,医疗废物产生地责任人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包装袋可采用“鹅颈结”,确保封口紧实、严密。

2)封口后若发现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应再增加一层包装并再次封口。

3)运送人员需做好个人防护:包括工作衣、口罩、手套。

4)运送车辆应易于装卸和清洗,防渗漏、防遗散,无锐利边角。

5)运送人员每天从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打包装入封闭专用车内,加盖后送至暂存地。

6)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时,应防止包装物或容器破损和医疗废物的流失、泄漏和扩散,同时避免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

7)每天运送结束后,应当对运送工具进行清洁、消毒。

2、交接

医疗废物产生地责任人和运送人员应进行交接并做好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日期、科室及医疗废物类别、重量,交接双方人员分别签名。

(四)暂存

1、医疗废物不得露天存放,有良好的照明设备和通风条件,以及防鼠、防蚊蝇、防蟑螂设施,张贴“生物危险”和“禁止吸烟、饮食”的警示标识。每日工作结束后消毒工作场所。

2、回收专职人员防护用品准备齐全并按照院感办要求进行佩戴。包括工作衣、鞋、口罩、手套和帽子。

3、将所收集的医疗废物按类别堆放;病理性废物应备有专用冰柜储存。

4、暂存点存储的医疗废物每周二次交由市具有资质的医疗废物处置中心集中处理(双方签有协议)。交接记录单应记录项目包括医疗机构名称、感染性废物及其他[体积(袋),质量(k)]、损伤性废物[体积(盒),质量(kg)]、医疗机构交接人员签名、医疗废物运送方人员签名、车牌号码、交接时间、废物种类、各类别废物质量、交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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